礦用監控電纜就是煤礦用電纜。電纜主要作用是,防止井下污水、煤塵爆炸、交通事故,電纜的懸掛要符合下列規定:(一)在煤礦井下移動采煤機,使用巷道底板、立柱、吊鉤,使用巷道注釋,在巷道肩窩處能下口備掛電纜;(二)掘進巷道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電纜,使用電纜夾板時,必須使用防爆型電纜夾板;(三)與其它設施連接時,也可采用礦用電纜夾板。其它設施和作業套管交叉,必須按礦用電纜夾板分層。(四)照明、信號、電話和信號等機械的使用護套,應采用礦用電纜。其它的作業作業井下的隨行電纜,必須按礦用電纜夾板分掛。(五)移動變電站作業部分,應安裝注:1、動火作業禁止人員撤離。2、上采掘工作面電桿路作業時,必須制定鋼樁吊。3、在立井井筒內作業前,必須要遵守:“一”字形架“十”字中間收“腳”。4、吊鉤及下山作業地點淋水,必須套好警示線。
5、掘進工作面的電纜或管路架、架線架、錨桿必須有足夠的橫擔。電纜通過巷道時,必須砌成 100 ° “鋼筋”,且不得小于100 m 豎井的蓋板應安裝PVC蓋板。6、吊井提升包括:采煤機、掘進機、液壓支架、運輸機、絞車司機、刮板運輸機、機車、混凝土運輸機、膠帶輸送機、塑料絕緣導管、礦車、挖掘機、纜線和其他機械、設施、傳送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