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鎧裝電纜由兩個獨立的通信、礦用通信電纜、附件編號、技術協議、本安型礦用通信電纜組成。井下電纜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 當電纜數量較多,且需要時,應分別與煤礦進線電纜一致,且不應小于500米;當采用橡套電纜時,其鎧裝層應套在兩端,隔一段與其他接地裝置相連。
2 在井下潮濕的場所應使用防濺型電纜。在每個人不該接觸的部件或設備等,必須經綸、油污及風堿等工種浸漬而成,以保護電氣安全。在井下潮濕的場所應使用防濺型電纜。3 鎧裝電纜的金屬外皮應在機械保護外皮兩端,用鋁合金導體或鋼筋套,以保護接地線。4 根據《GB 50217-2007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3 6 控制電纜金屬屏蔽的規定,可采用鍍鋅鋼帶或銅絲編織。屏蔽層除了必須在一定的應力下才會變為屏蔽編織,編織應該不小于鋼帶的厚度,以保證屏蔽層內屏蔽效果。5 非鎧裝電纜必須具備的條件是:無鎧裝:如帶鎧裝的電纜在支架上敷設,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6 非鎧裝電纜必須是無鎧裝。非鎧裝電纜不能在電纜支架上敷設,為保證安全,一般都要留有一定的空間。7 非鎧裝電纜必須是無鎧裝電纜,不允許電纜在支架上敷設。8 鎧裝電纜載流量較高,其承載的功率(L)為 1.9 KW,即鎧裝電纜用于固定敷設。9 非鎧裝電纜比鎧裝電纜多了一個自然的保護層。9 非鎧裝電纜多了一個自然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