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用〔交聯〕控制電纜的電纜芯線〔3〕中〔6〕〔7〕充油電纜通常是指電纜的芯線導體截面積(即銅絲直徑)≥3;而高壓電纜主要是指電纜改鋁導體(改鋁導體為鋁),即高壓電纜有單芯、雙芯的,一般用于低壓,中低壓電纜的導體是這樣的標注,如:NH—YJV325+216電纜。控制電纜芯線是由4根相互絕緣的導線絞合而成。用110KV、35KV、10KV等級的礦用通信電纜芯線的主要規格也是非常多的。但是他們畢竟是大型煤礦,即一種標準,所以必須要有110KV以上的生產許可證,才對電纜的特殊性和技術要求比較嚴格。所以不同的電纜芯線是不一樣的。芯線規格:低壓電纜芯線規格有12.5,10KV電纜芯線規格有11.5,32.5,44,56,310,316,325,435,450,470,495,4120,4150,4185,4240,4300,“240”這個規格。但是這樣也只能作為一種標準,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具體的參考。一般而言,4240在555個千瓦左右。控制系統中,一般的控制系統一般是3相240,線向對稱空間小,線向內外絕緣的居多。比如,370千瓦在三相380伏特電路中,可以承79千瓦的功率。控制系統,三相380伏特電路,功率因數為0.85的情況下,則其電流大約為268安培。
煤礦用〔交聯〕控制電纜采用屏蔽電纜KVVP,執行標準:GB9330-88。控制電纜〕導體的絕緣必須滿足下列要求:交聯聚乙烯絕緣應符合下列要求:交聯聚乙烯絕緣應符合下列要求:交聯聚乙烯絕緣應符合下列要求:交聯聚乙烯絕緣應符合下列要求:交聯聚乙烯絕緣為90°C的交聯聚乙烯絕緣,執行標準:JB8734.3-2012。煤礦用電纜特性:1、電纜的長期允許工作溫度應不超過70°C。2、短路時(最長持續時間不超過5s)電纜導體的最高溫度不超過160°C。3、電纜敷設時環境溫度應不低于0°C。4、電纜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外徑15倍。5、電纜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0倍。6、橡套電纜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2倍。
7、橡套電纜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0倍。8、YCW型電纜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0倍。9、YCW型橡套電纜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2倍。10、YCW型電纜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外徑的6倍。12、YCW型電纜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2倍。YCW型電纜在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2倍。13、YCW型電纜在耐壓試驗中要求每根電纜的絕緣電阻值不小于20兆歐,所以無論是1000V還是660V,多少V都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2倍。YCW型電纜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外徑的20倍。15、YCW型電纜在照明工程中是特別常見的,因為它特別適用于一些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使用的家用電器,例如洗衣機,電磁爐,空調熱水器等等。
煤礦井下供電系統的過流保護、漏電保護、接地保護統稱為煤礦井下的三大保護。1、過流保護過電流是指流過電氣設備和電纜的電流超過額定值。其故障有短路、過負荷和斷相。(1)短路是指電流不流經負載,而是兩根或三根導線直接短接形成回路。
這時電流很大,可達額定電流的幾倍、幾十倍,甚至更大,其危害是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燒毀電氣設備,引起火災或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2)過負荷是指流過電氣設備和電路的實際電流超過其額定電流和允許過負荷時間。其危害是電氣設備和電纜出現過負荷后,溫度將超過所用絕緣材料的最高允許溫度,損壞絕緣,如不及時切斷電源,將會發展成漏電和短路事故。過負荷是井下燒毀中、小型電動機的主要原因之一。(3)斷相是指三相交流電動機的一相供電線路或一相繞組斷線。
2、漏電保護當電氣設備或導線的絕緣損壞或人體觸及一相帶電體時,電源和大地形成回路,有電流流過的現象,稱為漏電。3、接地保護將正常情況下不帶電,而在絕緣材料損壞后或其他情況下可能帶電的電器金屬部分(即與帶電部分相絕緣的金屬結構部分)用導線與接地體可靠連接起來的一種保護接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