鎧裝直埋電纜的目的:為了防止市政道路看到鎧裝電纜漏電,防止其損壞。直埋敷設電纜的規范要求:1、電纜 應有鎧裝和防腐保護層。2、直埋電纜的深度 一般不小于0.7m,農田中不小于1m,35KV及以上不小于1m,若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應采取保護措施。3、直埋電纜 應在電纜上、下均勻鋪設100mm厚細砂或軟土,墊層上側應用水泥蓋板或磚銜接覆蓋,回填土時應去掉磚、石等雜物。4、直埋電纜在拐角、接頭、交叉、進出建筑物等地段,應設明顯的方位標樁。直線段應適當增設標樁。標樁露出地面以上150mm為宜。5、電纜經過含有酸堿、礦渣、石灰等的場所時,不應直接埋設;必須經過該地段時,應采用缸瓦護套,防止電纜被外力破壞。6、直埋電纜 電纜在拐彎、7、防止電纜埋入地下。
8、也應采取防止電纜受到損傷的措施。9、在有化學腐蝕或腐蝕場所的電纜入口、轉彎處、進入建筑物等處,應設置明顯的方位標志或標樁。10、直接埋設在墻內或硬質構筑物上的礦物質電纜,必須要采取防污染措施。11、在有化學腐蝕或雜散電流腐蝕的場所中,不得采用直接埋設電纜的方式。
鎧裝直埋電纜直埋深度的深度不應小于0.7米,穿越農田時不應小于1米,且電纜應埋在凍土層以下。在電纜引入建筑物、與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繞過地下建筑物處等受條件限制時,可淺埋,但應采取保護措施。電纜與電纜、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間的最小凈距,應符合表5.3.5的規定 表 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最小凈距(m),應能保證電纜埋設在建筑物散水以外;電纜引入建筑物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亦應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 二 直埋敷設電纜的路徑選擇,宜符合下列規定 1 電纜應埋在凍土層以下,當受條件限制時,應采取防止電纜受到損壞的措施 2 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管道、建筑物等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最小凈距,應符合表5.3.3 的規定 表 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凈距(m),應能保證電纜埋入地下占泥土內的最小凈距(m) 3 電纜與鐵路、公路或街道交叉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以外 4 電纜埋置深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電纜埋置深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電纜外皮至地下構筑物基礎,不得小于0.3m 2 電纜外皮至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m 5 電纜外皮至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m;當位于行車道或耕地下時,應適當加深 6 直埋敷設于凍土地區時,宜埋入凍土層以下,當無法深埋時可埋設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凍土層或回填土中 7 電纜與電纜、構筑物等之間的容許最小距離,應符合表5.3.5的規定 表 電纜與電纜、構筑物等之間的容許最小距離(m)注:1 用隔板分隔或電纜穿管時不得小于0.25m;2 用隔板分隔或電纜穿管時不得小于0.1m;3 特殊情況時,減小值不得小于50% 直埋敷設的電纜與鐵路、公路或街道交叉時,應穿于保護管,保護范圍應超出路基、街道路面兩邊以及排水溝邊0.5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