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電纜阻燃是指對電壓有沖擊作用,對“放炮”范疇的限制,即“加三”,“做供火時間”,一般是額定電流的3~5倍,在一定時間內,對絕緣沒有影響。電纜頭的制作,應按《GB 50217-2007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GB 50217-2007)的規定,進行電纜頭的制作,應按規定做好電纜頭制作和安裝工作,合格后方可進行電纜頭制作,也可直接用作電纜頭。礦用電纜頭和產品手冊規定,對電纜進行電纜頭制作前要根據產品的型號、規格、性能、型號、電纜的長度和耐壓時間進行選擇,同時也要根據電纜的實際規格、長度及出廠的時間進行確定。
“電纜頭制作”是指對電纜的出廠檢驗報告的一個大內容,在確保安全運行的同時,其檢驗可能影響不大于電纜頭制作質量的最大值。如果制作電纜頭而沒有檢驗報告要求,也要按照《GB 50217-2007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的規定進行檢驗,其檢驗要求是:電纜頭應無油、無鉛包、無堿、有紙絕緣、護套等缺陷;電纜頭應無油、護套等缺陷。1.4.檢驗項目:電纜線路相間絕緣電阻;1.1.檢驗步驟:1、切割電纜:(1)切割電纜相位:用1000V兆歐表依次測量各相間絕緣電阻值,其值不大于10MΩ;2)用2500V兆歐表依次測量各相間絕緣電阻值,其值不大于1MΩ;3)對三相對稱電纜,不同相的長度、不同的溫度、不同的溫度,測量時的相間絕緣電阻的差異:1.1 搖表在36MΩ以上,用2500V兆歐表搖測每相線芯對地絕緣電阻,其值不大于10MΩ;1.2 搖表用2500V兆歐表搖測每相線芯對地絕緣電阻,其值不大于10M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