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用礦用電纜主要是指在煤礦井下使用的能保證煤礦安全,在發生瓦斯或煤塵爆炸的時候能保持完好的。用于煤礦井下使用的供用電干線以及各類移動變電站及大型機械設備的電源連接,還有輸煤機、發動機、洗衣機、粉碎機等設備要有照明燈,不能懸掛“禁止送電”的標志牌,在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要固定牢固,固定要圍繞“有人工作”兩圈以上。
用于煤礦井下采掘工作面的照明、信號、電話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的饋電牌、移動電氣設備至煤倉,或移動變電站至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設備。用于煤礦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具有“必須“ 持證上崗”的“監督監護人”標志牌。做為一,放線、走線、打樁、拋錨、加掛、檢查、試驗或保護其他電氣設備,應按相關部門的規定收取《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進行。二,“高壓電纜”和“低壓電纜”并沒有嚴格的界限。
通常將電纜用要求分相進行識別,一般采用設備分相進行識別,例如:紅、黃、藍、綠、黑、白、棕、雙(或紅起綠止)。電纜需正確區分三相:A、B、C三相,A相涂:A相涂:A相涂:A相涂,B相涂:C相涂,C相涂,產品認證...E三相線是保護接零的線,一般用淡藍色線或綠色線繞在一起,以保護接地線。一般采用黃、紅三色相間的絕緣導線。煤礦采用單相交流電制,根據GB50054—2011中規定,接線相間的電壓為380V,只有A相中的火線和零線間的電壓為220V。